佛山租車-廣州水浸車理賠標準公布 已發(fā)生賠付千
截至目前,各保險公司接到廣州市遭雨災報損車輛總數(shù)約8500輛,其中水淹沒頂車輛約1100輛,目前已發(fā)生賠付約1520萬元。
為貫徹落實省市主要領導的指示精神,5月20日上午,(廣州)市委常委、常務副市長鄔毅敏召集市各相關職能部門、保險公司等單位 專題研究如何妥善處理“5·7”廣州特大暴雨造成水浸車輛的保險理賠問題。
會議決定成立市水浸車妥善處理工作專責小組,小組成員單位由省保監(jiān)局和市政府各相關部門組成,督促協(xié)調和積極推進妥善處理水浸車問題。
會議要求,各保險公司要繼續(xù)積極做好水浸車的理賠工作,不但要切實按照保險約定,履行好理賠責任,而且要從發(fā)生特大暴雨的客觀實際出發(fā),盡最大的可能履行好社會責任,采取積極的措施幫助水浸車車主做好善后處理工作。市、區(qū)各有關部門,要高度重視水浸停車場和水浸車輛的善后處理工作,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,協(xié)助和配合保險公司,幫助受損車主做好水浸車理賠工作。市經貿委負責協(xié)調各汽車制造企業(yè)、各4S維修店,要確保理賠的維修質量和零部件供應,使理賠工作保質保量、有條不紊地進行。
市水浸車妥善處理工作專責小組辦公室表示,為加快推進該項工作,將向每個區(qū)派駐3名工作人員作為水浸車處理工作督導員,積極推進工作開展。
據(jù)了解,截至目前,各保險公司接到我市遭雨災報損車輛總數(shù)約8500臺,其中水淹沒頂車輛約1100輛,目前已發(fā)生賠付約1520萬元。
另悉,廣東保監(jiān)局于5月19日組織駐粵各省級保險機構召開“加快水災保險理賠服務進度專題會議”,廣東保監(jiān)局局長黃洪在會議上總結了“5·7”暴雨以來保險理賠服務進展情況,對加快理賠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。
記者了解到,5月7日廣州等地區(qū)遭遇暴雨襲擊以來,監(jiān)管部門兩次下發(fā)緊急通知,3次召開專題緊急會議,多次到現(xiàn)場督促,組織廣東保險業(yè)堅決貫徹省委省政府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,從維護經濟社會穩(wěn)定大局、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、保險業(yè)承擔社會責任的高度出發(fā),認真履行保險合同責任,努力克服出險車輛特別集中、零配件供應暫時性短缺等客觀困難,切實做好理賠服務工作。
一是各保險機構“一把手”靠前指揮,客服人員取消周末休息,實行24小時值班。二是設立暴雨災害理賠專柜,開通快速處理通道。三是在廣州市各汽車4S店和修理廠安排查勘員駐點服務,對簡單小額理賠案件實行快速定損和現(xiàn)場賠付。加強與車輛修理廠、汽車生產廠家、零配件供應商的溝通協(xié)調,增派修理人手,爭取零配件及時到位。四是全面掌握理賠進展情況。分清輕重緩急,對受損較重客戶,開展“一對一”溝通活動,了解客戶困難,解決認識分歧,推進理賠工作。五是嚴把理賠質量關。保險機構加強與4S店、修理廠的溝通協(xié)調,把好理賠服務特別是維修的質量關。六是公開水災理賠服務咨詢專門電話。監(jiān)管部門和各保險機構對外公布“5·7”暴雨災害保險理賠服務咨詢電話,出險客戶可以通過撥打該電話咨詢政策、反映情況。
熱點釋疑:沒買車險只買交強險沒得賠
近日,記者就水浸車理賠事宜專門采訪了廣東省保險行業(yè)協(xié)會的有關負責人。該負責人對兩個車主比較關心的問題進行了回答:
可賠可不賠怎么賠?
解惑一:保險機構按照保險合同履行理賠責任。對于屬于保險合同責任范圍內的損失,該賠的必須及時賠付到位,不允許出現(xiàn)惜賠、拖賠和拒賠。對于可賠可不賠的,目前保險機構也根據(jù)實際實行了通融賠付。對于保險合同中明確不屬于保險責任的,保險機構依法應當不承擔理賠義務。對于汽車進水之后打火造成發(fā)動機損害、保險公司是否賠付的問題,應根據(jù)該車輛所投保的具體保險產品、險種確定。據(jù)了解,這次水災中有的受災車輛沒有購買任何保險,或只購買了交強險(承擔與第三方發(fā)生交通事故的損失),保險公司就不可能對這些車輛承擔理賠義務。
新車價作保額合理嗎?
解惑二:車損險在承保時將新車購置價作為保險金額是公平合理的,而出險作為全損處理時按車輛現(xiàn)有實際價值賠付是防止道德風險和非法獲利。例如,一臺現(xiàn)有價值20萬元的新車和一臺現(xiàn)有價值10萬元的同品牌型號舊車,兩者出險概率差不多,出險大多數(shù)情況是維修,出險后到4S店更換零件均是使用同樣的新零配件,“不可能因為投保的是新車就換新零配件,投保的是舊車就換舊零配件”,兩者維修費用均是一樣的。所以,保險公司在承保同一品牌型號的車輛時,均按該車的新車購置價作為保險金額計算,對車主來說是更加公平合理的。
同樣,對于上述這臺現(xiàn)有實際價值10萬元的舊車,購買車損險時按20萬元的新車購置價作為保險金額承保,出險后常規(guī)修理換的是新零配件,但在按“全損”處理時,應當按其實際價值10萬元進行賠付。否則,若按保險金額20萬元賠付的話,則會導致道德風險和非法獲利,甚至誘發(fā)違法犯罪行為,即車主有可能故意將實際價值僅有10萬元的車輛進行全損,從而獲得保險機構20萬元的賠付,從而獲得非法利益,這既不符合保險原理,也不符合立法精神,更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。 佛山汽車租賃,佛山租車,佛山包車,13679817412,佛山豪華婚車出租,佛山旅游包車,佛山花車出租,廣交會租車服務,佛山商務租車,南海租車,禪城租車,禪城汽車出租,禪城花車出租,13679817412